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我校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2016年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后,数学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制定大类内学生选择专业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专业选择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二、数学学院执行方案
(一)数学类本科生开设三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二)大类内专业选择的时间安排在第二学年结束前。
(三)满足大类内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要求,分别在大一下、大二下开设《数学专业导论》课程向学生宣讲该专业的特点和优势。
(四)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届最高人数上限30人、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每届最高人数上限30人、统计学专业每届最高人数上限20人。若选择各专业的学生超过人数限制,则根据大一、大二综合学分绩排序进行分配,其他学生进行二次选择专业。
(五)学生确认专业后,会将各专业招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天,公示无异议后,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交学生相关信息,并将纸质名单提交至学校备案。
(六)专业选择管理办法等其它相关政策,均遵守学校本科生院大类内专业选择管理办法规章执行。
(七)本管理办法自数学学院2019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学院
202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