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硕士研究生培养
数学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人:李艳华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次数:920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研院发〔2023554号)文件精神,结合数学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

1.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校本部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的硕士研究生。

2.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博士研究生范围:校本部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

3. 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后,执行博士奖助学金标准。

三、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占应参评学生总数

百分比

学业奖学金

(元)

特等

20%

22000

一等

20%

12000

二等

60%

6000

注:一般情况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的占比分别为20%20%60%,在总额控制条件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有关比例。

2.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3. 针对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分类评审。

四、工作组织及原则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的制定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工作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组织落实。

2.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原则如下:

1)已完成的硕士生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成绩评定的具体算法参见《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奖优与黄牌说明》。课程成绩在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为30%20%

2)硕士论文开题和中期成绩。论文开题成绩在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占20%,论文中期成绩在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占30%

3)综合能力表现。综合能力表现按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分类评价,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为40%,满分40分,由综合能力表现评审小组评议确定。其中:

数学学科学术型硕士的综合能力表现包括:基本学术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已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科研奖项、科研论文、专利类、科技创新竞赛奖项等)。

应用统计专业型硕士的综合能力表现包括: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各占20分。其中实践能力包括企业实习情况、专利类、统计建模大赛等产学研赛表现等。

注:以上成果应当由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成果须与所研究课题相关,需正式出版或有录用通知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成果认定时间以学业奖学金评定申报截止时间为准。成果的第一单位和通讯单位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本人排序第一或导师排序第一、学生排序第二。已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如已经在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时计入,则第三学年不重复计。

4)导师评价。导师对研究生学习、科研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为5%,满分5分。

5)德育综合表现。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为5%,由数学学院党务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只计最高分,不累加),满分5分。德育综合表现加分项如已经在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时计入,则第三学年不重复计。具体加分项如下:

国家级德育类荣誉称号(如: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加5分。

省部级德育荣誉称号(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等),赋3分。

校级“十佳”“标兵”德育荣誉称号(如: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优秀团员标兵、校优秀团干部标兵、校十佳大学生、校十佳学生干部、校十佳英才、校十佳青年志愿者等),加2分。

校级其他德育荣誉称号(如: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加1分。

学校、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加分,任职工作满一年(或两学期)并考核合格(学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加2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数先锋”党员工作室学生主任加1.5分,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加1分)。

3. 特殊加分:除以上评分之外,对于做出其他特殊贡献或取得其他突出成绩者,可由本人或所在专业提出加分建议,报请数学学科专家组审核批准,但应从严掌握。

4. 参加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必须已经完成研究生一年级培养方案所需的全部培养环节,具备参评的各项评价指标要素。

5. 学生需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6.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7. 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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